咨詢:機關團體各單位的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消防設施年度檢測必須要做嗎?不做會受到到什么樣的處罰?
單位的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消防設施年度檢測必須要做嗎?依據的是哪條強制性的法律規定?
不委托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做維保但是能保證其完好有效,但每年做消電檢可以嗎?或者每個月委托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做消防設施的維保但不做消防設施年度檢測是否可以?
不做維保或者不做消電檢會受到到相關法律的處罰嗎?是警告還是罰款?
依據的是哪些法規的哪幾個條款?有沒有具體的量刑規則?
法制與社會消防工作處回復: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六條: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二)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完好有效;(三)對建筑消防設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確保完好有效,檢測記錄應當完整準確。因此單位每年應對消防設施進行一次全面檢測,并定期進行維護保養;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七條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違反本法第十六條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或者給予警告處罰。
筑牢消防安全防線:單位做好維保與消防檢測刻不容緩
生活里,大伙肯定都聽過不少火災事故,大火燒起來,房子沒了,人也受傷甚至丟了性命,真的太可怕了。
對機關、團體、企業、事業這些單位來說,建筑消防設施就像是保護大家的“安全衛士”,可要是不定期給這些“衛士”做維護保養,不進行年度檢測,它們就沒辦法好好“站崗”,大伙的生命財產可就危險啦!
從法律方面來講,《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里說得明明白白。第十六條規定,單位有不少消防安全職責,其中就包括按標準配消防設施、器材,設消防安全標志,還要定期檢查、維修,保證這些東西好用;另外,每年得給建筑消防設施來一次全面檢測,確保沒問題,檢測記錄也要完整準確。這就是法律給單位定的規矩,必須得遵守。
一、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日常“呵護”不能少
單位里的消防設施各種各樣,像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消火栓系統、防煙排煙系統等等。
平常它們好好工作的時候,一旦有火災,就能很快發現,還能控制火勢,給大家逃跑和滅火爭取時間。可這些設施用久了,就容易出問題。
比如說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探測器,要是被灰塵糊住了,就不那么靈敏了,火災來了可能都發現不了;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噴頭,要是被臟東西堵住或者生銹腐蝕了,噴水就不順暢,滅火效果大打折扣;
消火栓的閥門要是生銹了,想打開都費勁。要是不定期給這些設施做保養維護,真到了著火的時候,它們很可能就不管用了。
之前有個商場,在一次檢查中就發現問題了。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有些噴頭被裝修材料擋住了,而且因為好久沒維護,管道里全是雜質,水壓也不夠。
幸好這次檢查及時,找專業人員清理、維修之后,系統才恢復正常。要是沒及時發現這個問題,真著起火來,那商場里那么多人、那么多東西,損失可就大了。
二、消防設施年度檢測:全面“體檢”保平安
消防設施年度檢測,就像是給這些設施做一次全面的“體檢”。專業的檢測人員會用各種設備和技術,仔細檢查,找出那些平時不容易發現的隱患。
比如說電氣線路是不是老化了,有沒有短路的危險,還有消防設備之間的聯動功能正不正常。要是這些隱患一直沒被發現,說不定什么時候就引發火災了,而且火災發生時,消防設施要是沒辦法協同工作,那可就麻煩大了。
有個工廠,在年度檢測的時候,檢測人員發現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出問題了。模擬火災發生,報警系統雖然能響,但是和它聯動的防煙排煙系統、消防廣播系統卻啟動不了。
要是真的著火了,煙排不出去,大家也聽不到疏散通知,后果簡直不敢想。好在檢測人員及時調試、維修,把問題解決了,消除了隱患。
三、自行維保與年度檢測:現實和法律咋權衡
有些單位可能會想,我不找外面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做維保,自己看著點,保證設施好用,行不行呢?
從道理上講,如果單位自己有很專業的技術人員,還有齊全的檢測設備,能按照標準定期檢查、維護、保養消防設施,還能拿出證據證明設施一直沒問題,那倒也不是不行。可實際上,大部分單位根本沒這個條件。
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需要專業知識和技能,一般人很難發現那些隱藏的問題。而且,自己弄的話,沒有第三方來監督、認證,別人也不太相信。就好比自己給自己看病,很難知道自己到底有沒有病根兒,也沒有專業醫生的診斷書讓人放心。
還有單位可能琢磨,我每個月找消防技術服務機構來做維保,但是不做年度檢測,行不行呢?
這可不行。每個月的維保主要是做一些日常的檢查、打掃和簡單維修,只能處理一些表面上的小毛病。
年度檢測就不一樣了,它會對消防設施進行全面、深入的檢查,看看設備性能好不好,聯動功能正不正常,電氣安不安全等等。
這兩種檢查不一樣,不能互相替代。只有通過年度檢測,才能徹底了解消防設施的運行情況,找到那些潛在的危險,保證設施在關鍵時候能正常工作。
四、忽視維保與檢測:法律紅線別去踩
要是單位不做維保,也不做消電檢,那肯定要被法律處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七條規定,單位要是違反了第十六條的規定,首先會被要求限期改正。
要是過了期限還不改,單位里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相關工作人員,會被依法處分,或者直接警告。
雖然沒有直接罰單位的錢,但對相關人員的處罰也不能小看。一旦發生火災事故,單位不光要承受巨大的經濟損失,還可能面臨更嚴重的法律后果。
在實際處理的時候,相關部門會根據單位違法的嚴重程度、整改的態度等情況,來決定具體怎么處罰。
要是單位是第一次犯錯,情節也不嚴重,還能及時改正,可能就只是警告一下。但要是單位多次犯錯,還不愿意整改,或者因為沒做維保和檢測導致嚴重后果,那相關責任人員受到的處分就會很嚴重,甚至可能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單位一定要重視建筑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和年度檢測工作,這可不是小事。遵守法律規定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能保障單位里所有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單位要真正把消防安全放在心上,嚴格按照法律要求,定期給消防設施做維護保養和年度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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